第132章 御宁风
在人间,有钱能解决一切的问题。
买房子的事情白夙只花了两天就处理好了,而且还把屋子按照记忆布置成了之前那个屋子的模样。
“我打算在这里种一点花。”白夙指着院子里的那块空地说:“不过我还没想好种什么,先让它空着。”
然后白夙又指了指另一边的空地,“我要在那种葡萄,旁边再搭个秋千。”
白夙拉着戚淮在屋子里走了好几圈,几乎给每一块地都做了规划。而且考虑到戚淮是一条龙,可能喜欢水,他还特意刨了个大坑做了个池塘。
“这个池塘可能有点小。”白夙轻咳了一声,“不过毕竟在人间呢,条件简陋,你将就一下,这里离城外不远,偶尔你也可以去海里泡泡。”
白夙将屋子里里外外介绍了一次,这才带戚淮去了卧房。
“你就在我隔壁。”白夙说:“晚上要是睡不着或者害怕的话,可以来找我。”
他拍了拍自己的胸口,“哥哥给你讲睡前故事。”
戚淮:……
戚淮冷漠地看了白夙一眼,并不想回忆那个所谓的睡前故事。
也不知道谁睡觉前会听鬼故事。
尤其是他还没被吓到,那个讲故事的反倒自己把自己吓到了。
在人间的日子过得平淡又充实,白夙怕被天道发现,所以没像以前一样装道士去抓妖捉鬼。
不过如果他遇到那些作恶的妖魔鬼怪的话,还是会出手的。
“我想开个酒楼。”白夙他们隔壁的那户人家就开了座酒楼,白夙挺眼馋他们的生意的,就想效仿。
不过,这个提议被戚淮一票否决了。
“你会做菜?”戚淮看着他,无情地泼着冷水,“而且你这可是和他抢生意,邻居还做不做了?”
虽然他们并不需要人类帮忙,但隔壁的那一对夫妻人挺不错的,隔三差五还会给白夙送他们酒楼的招牌菜。
“那我该怎么赚钱啊?”白夙一手撑着下巴,另一只手在桌上画着圈圈,“话说,我离开大荒前,青羽哥给了我一袋鲛珠,那个是不是也能换钱?”
鲛珠对妖怪来说并没有什么作用,平日里都是被拿来装饰衣服的。
不过人类好像很喜欢这些东西。
白夙纠结了好多天都没纠结出来如何赚钱,而且出于新鲜感,他还尝试了好几次创业,最后都以失败告终。
折腾到最后,白夙终于是打消了赚钱的想法。
“罢了,我不是赚钱的料。”白夙瘫在床上,“咱们还是坐吃山空吧。”
大不了等没钱的时候,再让青羽给他送点鲛珠过来。
白夙正想着,忽然听到了一声重物坠落的声音。他微微抬起头,看见戚淮掏出了一个大袋子,有些疑惑,“这是什么?”
“你心心念念的银子。”戚淮语气平常。
白夙睁大了眼睛,一个激灵坐了起来,打开钱袋时眼睛都放光了,“你哪来这么多钱!”
戚淮该不会是背着他出去打劫了吧?
白夙想了想,觉得不是没有这个可能,于是看向戚淮的眼神又带了几分谴责。他正准备教育一下戚淮,谁知那人像是看穿了他的想法,先一步开口。
“把你幼稚的想法收起来。”戚淮木着脸说:“这是我开店赚的。”
他,世界上最后一只龙,才不会做那种打家劫舍的勾当。
白夙狐疑地看了戚淮一眼,明显不是很信,“开店能赚这么多?”
他之前开了好几次店,别说赚钱了,还赔进去了不少。
这种话当然不能说出来,但戚淮属实是太了解他,礼貌地嘲讽道:“因为你蠢。”
“戚淮!”白夙撸袖子,“我今天必须和你打一架!”
两人你追我赶,闹了好一阵。
最后白夙累得不行,拉着戚淮一起躺在了院子外的草坪上,“其实,现在这样的生活也挺不错的,对吧?”
在大荒的时候白夙并不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妖怪会去人间,也不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妖怪会爱上人类。
但当他自己身处其间,忽然就明白了这个原因。
人类弱小,但他们也足够坚韧。
他的的生命很脆弱,但只要有一线希望,他们就不会放弃。
这种精神,是大荒中的妖怪所没有的。
“对了小七。”白夙又想起了什么,偏头看着戚淮,“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?”